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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和田地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为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输送介质为天然气,气源来自克轮复线。该工程起点为KS10#阀室(核准文件上的SH10#阀室)围墙外5m处,终点为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已建和田输气站站内接气点,管道走向由西向东,途经喀什地区(叶城县)、和田地区(皮山县、墨玉县)及昆玉市,全长约267.23km,全线共设置输气站场1座(和田末站),中间清管站1座(皮山清管站),阀室8座。管道设计压力10MPa。 该工程线路用管制造标准执行《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23)PSL2级,KS10#阀室至和田末站管道管径为D457mm,材质为L450M,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埋弧焊钢管;和田末站至和田输气站管道管径为D323.9mm,材质为L360Q无缝钢管,根据地区等级选择钢管壁厚;采用三层PE外防腐层+阴极保护联合保护的方案对埋地管道进行保护。 该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项目单位均为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全资投资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7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2#商业办公楼B4栋2501室,法定代表人为崔玉淼。经营范围包括陆地管道运输。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侯艳红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孙巧

报告审核人:于伟鹏

评价报告编制人:侯艳红、侯天哲、何力渊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侯艳红、侯天哲、张瑞玲、苏立志、南科为、何力渊、陈莉莉、岳世东

注册安全工程师:侯艳红、侯天哲、苏立志、南科为、何力渊、陈莉莉、岳世东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侯艳红、岳世东 时间:2025.5.20 主要任务:勘查周边环境,与企业沟通站场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0/12

项目评价时间:2025/05/10-2025/10/2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故管理厅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

  • 建设单位的经营范围涵盖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范围涵盖该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该工程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没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 该工程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油气管网建设”所列目录,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该工程已取得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和田地区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和发改能源〔2024〕73号)。
  • 管道路由及站场选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管线材质与设计强度系数符合要求。
  • 输送的天然气气质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输送工艺成熟,管材选择合理,选用的主要设备都是成熟产品,公用工程的设计采用了本质安全型设计,能够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
  • 该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天然气,本次评价从输送介质、自然及社会环境、线路工程、站场工程、公用工程、施工过程等方面辨识与分析了该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该工程生产运行中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此外应关注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等;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灼烫、淹溺、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该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全面,符合工程实际。
  • 该工程不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 根据该工程管道的特点和借鉴已有管道运行管理经验,提出了需要编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名称,符合工程实际,基本能够满足该工程应急处置需要。
  • 该工程的可研报告及本报告提出的补充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够降低工程的固有危险程度,有助于提高工程本质安全化程度。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该工程采用的输气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先进,线路路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站场、阀室的选址、平面布置合理,安全管理机构及抢维修机构设置合理,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可行有效,该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满足安全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