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以下简称“新疆采油二厂”),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为陆上油气生产单位,主要从事原油及天然气开采、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注水开发、化学驱提高采收率等生产运营与管理工作。下辖油气开采区域包括新疆准噶尔盆地克拉玛依油田、玛湖油田,矿权面积1941km2。 新疆采油二厂于2023年7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主要负责人变更,于2025年11月27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新)SY安许证字〔2023〕290)。自取证及延期换证以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油气生产、油气集输、注水注聚等系统运行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修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3修订)》的相关要求,新疆采油二厂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陆上采油(气)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侯艳红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孙巧
报告审核人:于伟鹏
评价报告编制人:侯艳红,陈子刚,南科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侯艳红,陈子刚,陈莉莉,何力渊,侯天哲,南科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侯艳红,陈子刚,陈莉莉,何力渊,侯天哲,南科为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侯艳红,陈子刚 时间:2026.1.28-2026.2.3;2026.3.26-2026.3.27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区域周边环境、站场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06/10
项目评价时间:2026/03/04-2026/06/1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陆上采油(气)安全生产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修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企业具备陆上采油(气)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