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9区净化站脱硫装置优化简化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为解决9区净化站脱硫装置负荷率低、能耗高等问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简称“西北油田分公司”)采用干法脱硫工艺,在塔河油田9区净化站内新建1套30×104Nm³/d干法脱硫装置,脱硫剂为海绵铁。项目新建脱硫塔2座、粉尘过滤器2座,同时配套电气、自控、建筑等公用系统。项目建设投资311.78万元,其中安全投入32.3万元,占比10.36%。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南科为
技术负责人:鲍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董明亮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子刚,黄宗成,南科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子刚,何力渊、黄宗成,郝冰洋,南科为,侯天哲
注册安全工程师:陈子刚,黄宗成,侯天哲,南科为,郝冰洋,何力渊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郝冰洋,南科为 时间:2023.9.20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区域周边环境、站场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2/30
项目评价时间:2023/04/16-2023/12/3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通过现场踏勘、询问和查阅资料,对该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情况及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后认为:塔河油田9区净化站脱硫装置优化简化工程的安全设施与其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相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试运行以来,系统及各设备工作正常,安全保护装置能投入运行,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运行参数满足设计要求,总体安全状况良好,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