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为适应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满足华北地区不断增长的用气需求(尤其是冬季调峰保供需求),同时可进一步保障华北地区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实现华北地区协同保供,增强中石化在华北地区的业务布局和拓展,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统筹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仅包含接收站工程、二阶段包含接收站工程和轻烃分离装置、三阶段包括码头工程和接收站工程。本报告为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以下简称“该项目”或“该工程”)。 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21]73号)。项目核准内容包括:新建5座27×104m³LNG储罐、轻烃分离装置、冷热交换站、槽车站及配套辅助设施。 该项目于2023年7月5日取得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应急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津南港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04号),获批建设内容为:拟建设LNG储存系统(5座27×104m³储罐)、BOG处理系统、火炬系统、LNG装车系统、冷热能互换站、燃料气(BOG)外输设施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比核准文件少了轻烃分离装置部分,原因是2022年底根据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统一决策,因市场原因,决定暂不建设轻烃分离装置)。 目前,因中石化南港乙烯项目原料需要仍需建设轻烃分离装置,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并申请审查:(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变更建设地址的;(三)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因此,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以及现场踏勘,通过对该工程充分的现场调研以及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多次多渠道的沟通与交流,项目组在对该工程进行全面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重新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安全评价报告》。 本次评价报告对该工程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有LNG(含BOG)、天然气、甲醇、乙丙烷(按照乙烷和丙烷考虑)、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烯等。其中天然气、乙烷、丙烷、乙烯、甲醇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LNG、甲醇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该工程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没有使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对该工程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结果为:天津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5座LNG储罐均构成一级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轻烃分离装置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冷热能互换站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莉莉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于伟鹏
报告审核人:秦雪峰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莉莉、陈子刚、孙巧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莉莉、王旭、陈子刚、侯艳红、南科为、孙巧、张瑞玲
注册安全工程师:陈莉莉、南科为、侯艳红、王旭、陈子刚
技术专家: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莉莉、陈子刚 时间:2025.6.12 主要任务:现场踏勘拟建工程周边环境、平面布置、自然及社会条件等,测量防火间距,调查依托工程情况,搜集项目及安全管理资料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02/04
项目评价时间:2025/05/13-2026/03/27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南港应急管理局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单位的经营范围涵盖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范围涵盖该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工程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新建27×104m³LNG储罐在青岛LNG接收站、广东珠海LNG接收站已投产运行。该项目采取的工艺流程与青岛LNG接收站轻烃分离装置工艺原理一致,采用LNG&两级升压一级闪蒸无压缩流程。与国内同类建设项目相比,该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该项目不属于国内首套工艺。 该工程区域布置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LNG储存系统、BOG处理系统、LNG装车富液改造工程、外输增压机工程、冷能产业园冷能供应改造工程、冷能互换站、燃料气(BOG)外输设施、轻烃分离工程及火炬系统等工艺成熟,选用的主要设备都是广泛采用的设备,且安全可靠,公用工程的方案设计采用了安全本质型设计,能够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方案及提出的对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够降低工程的固有危险程度,有助于工程本质安全化程度的提高。 该工程建成后,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各种检测、检验、评审和验收后方可投产。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安全投入和各种安全设施的落实,切实保障装置安全运行。 针对评价分析出的问题,该工程应继续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各章节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议,重视该工程相关《地质勘察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相关结论和对策措施。同时,该工程应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则能够保证该工程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该工程与周边场所、设施的防火间距及站内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均符合要求,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认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