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潮州港大埕湾建设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是国家及广东省天然气发展重点项目,2019年7月24日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9〕1264号),LNG接卸能力为600万吨/年。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为接收进口LNG气源的重要工程,包括一个可靠泊3万~21.7万m3LNG泊位及1个工作船泊位,码头吞吐量640万吨/年,其中年接卸量为600万吨/年,装船出运40万吨/年。 配套码头工程建设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批复,2020年7月7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批复,2020年12月14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2021年8月17日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其中码头上部工艺设施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由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承包,由于业主原因,施工设计和EPC单位变更为由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承包;码头水工结构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设计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包。 该工程于2023年12月5日交工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该工程投产前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法规。受华灜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本评价报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结合该项目特点,根据《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JTS/T108-2-2019)要求,通过对该项目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种类及危险、危害程度进行辨识、分析,对该项目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莉莉
技术负责人:于伟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王永坤
报告审核人:张倩倩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莉莉;刘丽玲;张杨坤;陈子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莉莉;刘丽玲;王旭;姚腾飞;张杨坤;李粤;陈子刚
注册安全工程师:陈莉莉;刘丽玲;王旭;姚腾飞;李粤;陈子刚
技术专家:蒋燕;马德芝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莉莉;张杨坤 时间:2023.11.19-2023.11.21 主要任务:对华瀛LNG码头工程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检查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等;搜集安全管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04/25
项目评价时间:2023/06/19-2024/04/25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8评价结论
8.1安全评价综述
针对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危险因素辨识,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评价,本评价组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8.1.1主要危险因素辨识结果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存在泄漏、火灾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触电、淹溺等危险因素。
该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泄漏扩散事故危险,火灾爆炸事故危险,船舶靠离泊事故危险等。造成物料泄漏的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设备设施故障、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等。此外,还存在发生落水淹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等伤亡事故危险。
该码头排净罐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码头至接收站LNG管线重大危险源辨识包含在库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之内,码头部分不再单独辨识。但由于码头装卸船过程中LNG存在量大,泄漏后危害后果严重,LNG船舶靠泊作业期间列为重大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另外,由于装卸作业完成后,码头至库区工艺管线内存在LNG,存量大,泄漏后果严重,因此,应做好管线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的检测检验工作,严格控制工艺操作参数和循环保冷强度,防止管线泄漏引发事故。
8.1.2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综合评述
通过对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消防系统、供配电、配套及辅助设施安全技术状况评价以及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得出以下结论:
1)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与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该工程工艺及设备设施均不属于落后淘汰型,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设施齐全,其安全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并且有效;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强检设备经过有资质单位的检测,并都在有效期内。
3)该工程供配电系统完善,能够满足供电负荷要求。
4)该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措施未落实项目在企业整改后均得到落实。
8.1.3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综合评述
1)该公司设置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事危险货物装卸、储运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具备相应的资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公司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较为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3)该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有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已在管理部门备案。
8.1.4隐患整改意见与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验收评审后复查,共提出16项问题,本报告在第7章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目前已整改完成。
8.2总体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