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6日,注册资本金为35.71亿元人民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8%、南港工业区出资2%,是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和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合资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景俊,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东路交口隆泰广场2号楼-1-1101,经营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区东港池东突堤北端。主要负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与码头的建设与运营;液化天然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化工产品的储存、加工和销售;港口危险货物码头装卸。 公司共有职工150人,机关设7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和工程物资部,下设五个基层单位,分别为:接收站运行处、检维修中心、计量化验中心、槽车充装站和乙烷管理站。公司共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1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 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一期工程)主要包括:4座16×104m3的全包容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地上LNG储罐、BOG处理系统、气化、放空系统、LNG装车、天然气外输计量系统等工程内容。 一期项目于2014年7月7日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7年3月28日工程主体完工,2018年2月6日实现首船接气。2018年11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接收站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19年2月完成安全验收报告修改,2019年4月取得集团公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该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因此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津南港危化经字[2020]0019,许可范围为: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城镇燃气除外),有效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于伟鹏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孙巧
评价报告编制人:于伟鹏、蒋燕、姚腾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胡云、蒋燕、王旭、王军、杨正浩、李粤、姚腾飞、陈子刚
注册安全工程师:陈莉莉、于伟鹏、杨正浩、胡云、王军、李粤、姚腾飞、蒋燕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蒋燕、姚腾飞、于伟鹏 时间: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现场踏勘LNG接收站周边环境、平面布置、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公用工程情况,了解安全管理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03/10
项目评价时间:2021/09/20-2022/04/1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根据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评价组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评价。对该公司接收站生产场所及相关储存场所的建筑物与周围环境进行了实际测量;对设备、设施、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核查了责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该企业安全现状如下:
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LNG接收站区域布置、平面布置符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6-2015)、《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设备选型合理,主体设备与辅助设施较为配套,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管理制度较完善,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采用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SIS)系统,自动化是水平较高,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并为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编制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条件。
评价认为: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