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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接收站一阶段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接收站一阶段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该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其中管输气规模为450万吨/年、LNG汽车装车规模150万吨/年;新建储存能力88万方,拟建设LNG储存系统、BOG处理系统、LNG增压及气化系统、天然气外输系统、LNG汽车装车系统、火炬及泄放系统、燃料气系统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蒋燕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王永坤

报告审核人:秦雪峰

评价报告编制人:蒋燕、胡云、李粤、陈莉莉、雷华伟、陈子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蒋燕、孙吉芳、胡云、李粤、陈莉莉、雷华伟、陈子刚、赵龙、凌云、刘晓辉、杨冰

注册安全工程师:蒋燕、胡云、陈莉莉、刘晓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蒋燕、雷华伟 时间:2021-03-30至2021-03-31 主要任务:对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进行踏勘,收集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项目评价时间:2021/03/16-2021/09/03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单位的经营范围涵盖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范围涵盖该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工程没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方案及提出的对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够降低工程的固有危险程度,有助于工程本质安全化程度的提高。
该工程建成后,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各种检测、检验、评审和验收后方可投产。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安全投入和各种安全设施的落实,切实保障装置安全运行。
针对评价分析出的问题,该工程应继续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各章节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议,重视该工程相关《地质勘察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相关结论和对策措施。同时,该工程应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则能够保证该工程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接收站一阶段工程)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该工程的区域布置、总平面布置较合理,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应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各章节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成投产后在落实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定期的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及报警联锁装置的维护检定、人员的培训、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修订以及预案的演练和完善等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评价认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