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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简介:建设规模及内容: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片状烧碱项目、试剂项目。三个项目总占地120 亩。环氧氯丙烷项目产能5 万吨/年,总投资43560 万元;片状烧碱项目产能5 万吨/年,总投资3600 万元;试剂项目产能5000 吨/年,总投资2000万元。
环氧氯丙烷采用甘油钠法合成工艺:以甘油、副产氯化氢和离子膜液碱为原料,经氯化、环化反应得到成品环氧氯丙烷。本项目能够完全消化东大公司氯乙酸产品每年副产的氯化氢。项目产生的副产盐水经净化处理回用于离子膜烧碱装置,可实现工业废盐的利用,形成绿色循环经济。片状烧碱项目以东大公司现有的零极距离子膜液碱为原料,经过三效蒸发和二级浓缩制成片碱。该项目利用现有高浓度设备作为蒸发段,整体装置投资低;同时能消化大量热电副产蒸汽;以氢气为浓缩工段的燃料,实现富余氢气的综合利用。
不涉及典型危险化工工艺(环氧氯丙烷生产工艺属于氯代反应,符合氯化工艺定义)。环氧氯丙烷、氢气、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环氧氯丙烷环化精制装置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环氧氯丙烷罐区构成了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子刚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王永坤

报告审核人:马德芝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子刚、王旭、胡云、陈莉莉、李粤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刘晓辉、孙吉芳、赵龙、杨冰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丽玲 、王永坤、马德芝 、陈莉莉、胡云

技术专家:刘生、张素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子刚、王旭、刘晓辉、孙吉芳、赵龙、李粤 时间:2020.7.16-7.17 主要任务: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对接交流、资料收集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09/14

项目评价时间:2020/07/13-2020/11/28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评价认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选址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封东大现有厂区内,在落实丁庄村的搬迁后,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与厂区外部企业设施、村庄安全间距以及相关安全条件符合要求;总平面布局合理;建设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不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建设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建设方案中拟设置的自控系统及监控设施符合要求;建设项目采用工艺技术、规模不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范围;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产品环氧氯丙烷、燃料氢气、天然气,建设方案中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拟设置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建设项目环氧氯丙烷项目环化精制装置构成了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环氧氯丙烷产品罐区构成了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方案中重大危险源场拟设置的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符合要求。建设项目设备设施与工艺要求相匹配,工艺控制可靠;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满足生产需求;应急条件适应建设项目安全运行要求。建设方案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本报告补充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可以有效降低、减弱各种事故风险,建设项目在后续的设计、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上述安全对策措施,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落实丁庄村的搬迁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