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塔河油田TP12-8井区天然气回收配套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扩建TP-1天然气处理站,在已建20×104m³/d的天然气处理装置的基础上,扩建30×104m³/d天然气处理装置1套;对12-8井区来天然气进行干法脱硫+分子筛脱水;新建50×104m³/d浅冷脱烃,满足两列脱硫脱水装置合计气量处理要求;建10-2站至三号联天然气集输管线(Φ219×6)15.5km;在三号联轻烃站新增25×104m³/d变频往复压缩机2台;配套给排水、消防、供配电、自控、通信、暖通等系统。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刘丽玲
技术负责人:秦雪峰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雷华伟
评价报告编制人:刘丽玲、何力渊、王向阳、赵龙、黄宗成、李粤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刘丽玲、何力渊、王向阳、赵龙、黄宗成、李粤、南科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丽玲、李粤、、陈莉莉、雷华伟、南科为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刘丽玲、南科为 时间:2023.05.22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区域周边环境、扩建站场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项目评价时间:2023/04/05-2023/12/31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西北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塔河油田TP12-8井区天然气回收配套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与初步设计相符,落实了安全专篇提出的对策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试运行以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状况良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