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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北油田二号联合站150万吨原油系统改造完善 配套供热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北油田二号联合站150万吨原油系统改造完善 配套供热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2021年塔河燃气站内新建燃气锅炉替代余热锅炉为采油二厂二号联合站、首站、轻烃站以及办公区等运行集中供热,《采油二厂二号联150万吨原油系统改造完善工程实施后二号联将新增最大10184kW原油加热负荷。届时,塔河燃气站内的3台15t/h燃气锅炉无法满足二号联及周边区域的供热需求,为此,新星新疆公司决定开展本项目,以解决二号联新增用热需求。 西北油田二号联合站150万吨原油系统改造完善配套供热工程,在塔河燃气站站内新建1台20t/h的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燃烧器、风机、控制柜等、锅炉尾部新建1座钢制烟囱,烟囱直径1.2m,高度18m。新建排污扩容器1台;锅炉排水经排污扩容器降温后排入降温池。新建二号联原油换热器DN200蒸汽、DN100凝结水管线与已建蒸汽和凝结水主管网之间的连接线(站外部分)。利旧已建的水处理系统、给水系统、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蒸汽和凝结水管网,依托及利旧设备设施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刘丽玲

技术负责人:秦雪峰

过程控制负责人:南科为

报告审核人:苏立志

评价报告编制人:刘丽玲、张倩倩、陈子刚、侯艳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董明亮、侯天哲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丽玲、张倩倩、秦雪峰、苏立志、侯天哲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刘丽玲、张倩倩、董明亮 时间:2024.04.16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区域周边环境、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06/25

项目评价时间:2024/04/11-2024/06/3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北油田二号联合站150万吨原油系统改造完善配套供热工程项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试运行以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状况良好,实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