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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河燃气站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河燃气站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新星新疆公司在塔河燃气站内设置锅炉房一座,为塔河油田二号联合站生产生活提供蒸汽供热,目前从热源处仅敷设一条供汽主管道至塔二联,现有主管道多处腐蚀穿孔,若该供汽主管道出现较大刺漏故障将停汽会造成整个塔二联原油无法处理,导致整个原油处理系统停产,尤其是新上产的二号联150万吨原油处理装置无备用热源,使得生产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塔河燃气站燃料气杂质较多、现有篮式过滤器经常堵塞,造成锅炉供气不平稳,对燃烧器寿命影响较大同时影响热源处锅炉的平稳运行。为确保塔二联的正常平稳运行,需要供汽主管道和燃气锅炉的稳定运行,故对供汽主管道和塔河燃气站影响生产可靠性的内容改造。 & & & 塔河燃气站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1)新增塔河燃气站锅炉房至采油二厂生产用站外主蒸汽管道复线2.9km;(2)燃气站燃料气系统新建组合式立体深度净化成套装置(燃料气旋风过滤净化装置)1套;(3)更换二号联轻烃站板换区域换热器2台;(4)更换锅炉给水泵2台;(5)建SD-WAN配套设备1套。以及配套建设的电气、仪控等公辅设施等,依托及利旧设备设施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刘丽玲

技术负责人:秦雪峰

过程控制负责人:南科为

报告审核人:苏立志

评价报告编制人:刘丽玲、张倩倩、陈子刚、侯艳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董明亮、侯天哲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丽玲、张倩倩、秦雪峰、苏立志、侯天哲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刘丽玲、张倩倩、董明亮 时间:2024.04.16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改造周边环境、平面布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05/27

项目评价时间:2024/04/11-2024/05/30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综合评价认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