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30井区7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东胜气田开发效益,深化新召东气区的气藏认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以下简称“采气二厂”)以新召东区锦30井区7号河道盒1气藏为主要目的层,优选27.6km2有利区带,部署水平井11口,新建产能1.05×108m3。锦30井区7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新建11套井口工艺撬,新建采气管线19.6km,配套自控、通信、供配电、防腐等系统建设,同时新建自色古阀室到19#站DN500的杭西线延长线18.4km。项目批复总投资36250万元,其中钻采工程26535万元,地面工程8573万元,其他费用1142万元。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子刚
技术负责人:鲍 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姚腾飞
报告审核人:南科为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子刚、董明亮、郝冰洋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子刚、董明亮、郝冰洋、侯天哲、秦雪峰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子刚、董明亮 时间:2024.1.10 主要任务:对工程所在地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及气田已钻井和已建设施进行充分现场调研,并搜集相关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02/20
项目评价时间:2024/01/03-2024/01/29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30井区7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井场、卫星站场选址合理,采气、采出水、集输管道选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