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魏岗联合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魏岗联合站(以下简称“魏联”)站内所用蒸汽采用外部采购(由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方式。根据2023年4月4日河南油田会议安排,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于5月26日停止了75吨锅炉运行,现(夏季)用热由2014年在魏岗供热站库房北安装的1台6t/h低压蒸汽锅炉提供,冬季仅这台6t/h低压蒸汽锅炉无法满足魏联用热需要。为确保魏联正常生产运行,满足魏联使用蒸汽,需要对魏联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另外,由于魏岗原油不再供给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直接外输至长输首站,其外输流程需进行调整完善,加热流程需重新进行梳理,确定用热负荷及外输温度。因此,该厂拟建设魏岗联合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鉴于该工程潜在的危险性,建设单位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根据2015年4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2015 年 5 月 1 日施行)等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2023年6月7日采油一厂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胡云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鲍颖
评价报告编制人:胡云,陈子刚,薛隆重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张倩倩,王旭,陈子刚,孙巧,薛隆重,尚春阳
注册安全工程师:胡云,王旭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胡云,陈子刚 时间:2023年6月21日 主要任务:现场调研和检查,索取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07/11
项目评价时间:2023/06/07-2023/07/11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魏岗联合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择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工程选址、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