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以下简称“采油二厂”)营业场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油田,主营业务从事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该厂于2021年7月7日延期取得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豫)FM安许证字[2021]XRDX001B,许可范围: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有效期:2021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10日。2023年8月9日,因企业主要负责人变更及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变更,证书编号:(豫)FM安许证字[2023]XRYT013B,许可范围: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有效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2009]第20号,安监总局令[2015]第78号修正,自2015年7月1日实行)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正)》(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2023年3月30日起施行)的要求,采油二厂为了延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9月6日委托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胡云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鲍颖
评价报告编制人:胡云,张倩倩,苏立志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张倩倩,陈子刚,苏立志,黄宗成,姚腾飞,赵泽源
注册安全工程师:胡云,苏立志,姚腾飞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胡云,张倩倩,苏立志 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9日 主要任务:现场调研和检查,索取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0/09
项目评价时间:2023/09/06-2023/12/05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该企业具备石油天然气陆上采油气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