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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青海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采油二厂工程量)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青海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采油二厂工程量)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为解决青海油田花土沟地区存在的回注水与地层配伍性差、采出水处理系统运维成本高、处理后水质达标率低等问题,青海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以下简称“青海油田采油二厂”)于2021年~2022年间,利用“调储沉降+曝气除油+两级三合一净化器+压紧式改性纤维球过滤”处理工艺,对乌南联合站内的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处理规模1650m3/d)。改造后,处理达标的采出水将回注乌南及切六作业区,以满足目标区块注水开发等生产需求,回注水量不足部分由清水补充。 青海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采油二厂工程量)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其建设单位为青海油田采油二厂,建成后,交由采油二厂乌南联合站运行管理。项目建设投资2360万元,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投入120.47万元,安全投入占比5.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级三合一净化器1套,压紧式改性纤维球过滤器1套,污泥浓缩池2座,叠螺式污泥脱水机2套,乌南联合站至切六接转站输水管线1条以及跨越桁架1座;站内原有2座1000方沉降罐,2座200方曝气除油罐、2座1000方净化水罐,2座污水池的利旧改造,以及工程相关供配电、自控仪表、防腐保温等配套公辅设施的完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子刚

技术负责人:鲍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勾长彬

评价报告编制人:南科为、陈子刚、黄宗成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子刚、黄宗成、南科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子刚、南科为 时间:2023.4.1-2023.4.3 主要任务:对乌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配套性,周边环境的适应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培训的充分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11/02

项目评价时间:2023/03/25-2023/11/02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青海油田采油二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青海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立项及审查批复文件、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竣工资料较齐全。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通过现场踏勘、询问和查阅资料,对该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情况及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后认为:青海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采油二厂工程量)的安全设施与其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相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试运行以来,系统及各设备运行平稳,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新增设备及仪表总体安全状况良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其安全风险可控,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