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以盒1、山2气藏为主要目的层,优选开发有利区,动用储量30.1×108m³,部署水平井14口,单井平均配产2.8×104m³/d,新建产能1.3×108m3;新建14套井场工艺设施,新建集气站1座、卫星站1座,新建DN300集输管线11.5km,新建采气管线33.7km,新建污水输送管线16km,新建进站道路1km,配套自控、通信、水保、消防等系统建设。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陈莉莉
技术负责人:鲍 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王永坤
报告审核人:南科为
评价报告编制人:陈莉莉;秦雪峰;赵泽源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陈莉莉;赵泽源;秦雪峰;陈子刚;尚春阳;刘 耀
注册安全工程师:陈莉莉;秦雪峰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陈莉莉;秦雪峰;赵泽源 时间:2023.6.28-2023.7.1 主要任务:对拟建站场、井场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搜集安全管理资料;对类比站场进行调研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3/08/08
项目评价时间:2023/05/08-2023/09/02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8&安全预评价结论
8.1 项目主要特点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8.1.1 项目主要特点
1.项目周边环境为草场或牧场,远离居民区,周边无相邻厂矿业、铁路、公路、变电所及爆炸作业场所等,万一发生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各井场、集气站采用标准化设计,工艺、技术均成熟可靠,整体安全性较高。
8.1.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成果,结合现场调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工程类比资料,对该工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该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凝析油、开发过程中用到的相关药剂及放射性物质等。天然气、凝析油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井下作业用的酸液具有强腐蚀性。
2.该工程开发目的层为盒1段、山2段,属于低孔-特低孔、低渗型气藏,常温、常压系统。钻(完)井工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是井喷、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放射事故、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压力伤害等。
3.采气工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体打击、井喷、中毒、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4.站场工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体打击、中毒、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5.集输管道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超压爆炸、冰堵等。
5.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停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运行中应重点防范触电、事故停电、机械伤害等危险。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工程各站场的选址、站内防火间距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8.集输管线的线路走向、管道用钢及穿越工程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该工程防腐及保温、供配电及防雷防静电接地、自动控制及通信系统、道路及建(构)筑物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8.2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风险和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8.1.1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风险
该工程涉及面广,从钻井到投产,各个环节应重点防范以下重大风险:
1.钻井工程应重点防范井喷、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放射事故、车辆伤害等。
2.采气工程应重点防范火灾、爆炸、物体打击、井喷、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
3.站场工程应重点防范火灾、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
4.集输工程应重点防范火灾爆炸、超压爆炸、冰堵等。
5.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应重点防范触电、火灾、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8.1.2&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1.钻井井控装置配套、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应符合《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使用规范》(SY/T 5964-2019)、《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GB/T 31033-2014)等的要求。
2.钻井过程中应重视天然气组分检测,预防硫化氢中毒。
3.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是该工程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因此,必须重视预防油气泄漏的措施和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
4.管道穿越公路等应先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5.新老系统对接施工时,必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6.重视本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
7.加强承包商管理和直接作业管理,按规定进行作业许可、JSA分析、安全交底、作业监护、全视频监控、监督检查等。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动火、受限空间(含无氧作业)、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直接作业严格执行《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和“7+1作业管理制度”(中国石化制[2022]14号)等规定。
8.3 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
在落实可研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各章节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投产试运行期间及建成投产后在落实安全附件及报警联锁装置的维护检定、人员的培训、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完善等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8.4&安全预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滚动开发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站场选址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