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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华北油气分公司天然气产能建设(大牛地气田大48井区2021年开发项目)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华北油气分公司天然气产能建设(大牛地气田大48井区2021年开发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华北油气分公司天然气产能建设(大牛地气田大48井区2021年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大牛地气田大48井区2021年开发项目,开发层位马五5、马五6+7,控制面积25.17km2,动用天然气地质储量30.34×108m³,部署钻井16口,其中水平井7口、直井9口。水平井单井平均配产5.0×104m³/d,直井单井平均配产1.78×104m³/d,新建脱硫站1座,新建产能1.5×108m3,累计产气8.81×108m³,采出程度28.6%。 此项目对2号脱硫站进行扩能改造,天然气处理量50万方/天,天然气脱硫硫化氢设计浓度由原1717ppm调整为6809ppm。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鲍颖

技术负责人:蒋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马德芝

评价报告编制人:鲍颖 孙巧 赵泽源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鲍 颖 、于伟鹏、秦雪峰、赵龙、田政、孙巧、杨冰、赵泽源

注册安全工程师:鲍颖、于伟鹏、秦雪峰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鲍颖;于伟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测量;收集了相关的评价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资料。 时间:2021-09-20至2021-09-21 主要任务:鲍颖;于伟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测量;收集了相关的评价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01/27

项目评价时间:2021/08/26-2022/01/27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大牛地气田大48井区2021年开发项目采用的钻采工艺技术、集输工艺技术、采出水处理技术成熟可靠,新建3号脱硫站采用络合物脱硫工艺方案可行,2号脱硫站改造方案可行,井场、新建3号脱硫站、采出水处理装置选址及区域布置合理,2号脱硫站改造工程新建设备与周边环境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合理,新建3号脱硫站站内防火间距能够满足规范要求,集输管道能够满足规范要求。为保障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应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各章节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投产试运行期间及建成投产后应落实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定期检验检测与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报警联锁装置的维护检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预案演练和完善等安全管理措施。评价认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