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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西南油气分公司江沙340HF井组钻井工程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西南油气分公司江沙340HF井组钻井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为了评价中江构造JS33-3层②-1河道东北部含气性及产能,落实商业开发储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拟进行江沙340HF井钻井工程的建设,该井为四川盆地川西坳陷东部斜坡中江构造部署的一口滚动勘探井。井口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金石镇草堰村5组。导眼井设计垂深/斜深为2922m/3054m、水平井设计垂深/斜深为2885m/4025m,导眼井完钻层位为千佛崖组、水平井完钻层位为下沙溪庙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总局令77号修改)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委托河南油田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江沙340HF井钻井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刘丽玲

技术负责人:鲍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王永坤

报告审核人:马德芝

评价报告编制人:刘丽玲、张晓明、秦雪峰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刘丽玲、尚春阳、秦雪峰、赵泽源、张晓明、李英豪、裴欢欢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丽玲、秦雪峰

技术专家:邓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刘丽玲、邓磊 时间:2020.04.02 主要任务:查看江沙340HF井组周边环境、设施、地形地貌,井位部署等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0/08

项目评价时间:2020/03/16-2020/10/08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江沙340HF井设计资料中分析问题符合实际,所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本项目钻井施工中,只要切实执行各项安全对策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国家财产不会构成威胁。 评价认为:江沙340HF井钻井工程在进行后续设计中,只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设计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建议,则能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实施过程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相关措施,其钻井工程在安全上可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