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室环境治理改造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本次江汉油田工程院实验室改造,主要是将原武汉院区实验室搬造至江汉油田工程院。工程院实验室中心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灼伤、火灾、爆炸和职业病危害等。该工程还涉及实验室屋面墙面修缮、增加室外疏散楼梯、走廊吊顶、废液储池以及配套供配电、防雷防静电接地等作业,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雷华伟
技术负责人:刘丽玲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马德芝
评价报告编制人:雷华伟、赵龙、刘晓辉、刘广亮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凌云、王向阳、侯天哲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刘含华、李伟、付永明、刘晓妤、胡加旭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雷华伟、凌云 时间:2020.8.4 主要任务:进行实地调查,进一步搜集掌握可以说明工程改造运行后的可靠数据和资料;对建设项目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物料介质、主要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操作条件等进行检查和分析。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0/10
项目评价时间:2020/08/04-2020/09/28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江汉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生产、储存需要,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与实际生产相适应。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灼伤、触电、职业病等。实验室改造过程中还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应重点防范中毒、火灾、爆炸、灼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在企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储、使用人员进行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的基础上,采用《可研》与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风险可以接受,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