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项目名称:锦95井区2020年滚动开发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东胜气田锦95井区2020年滚动开发项目优选锦95井区以盒1、盒3为主要目的层,动用面积15.73km2,天然气地质储量27.67×108m³,部署钻井17口(其中水平井6口、直井11口),钻井进尺6.66×104m。平均单井配产水平井2.1×104m³/d、直井1.0×104m³/d,新建产能0.78×108m³/a,新增经济可采储量5.37×108m³,稳产期1.5年,采气速度2.82%,15年评价期累采气4.62×108m³,评价期末采出程度16.70%。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崔秀敬
技术负责人:鲍颖
过程控制负责人:陈莉莉
报告审核人:马德芝
评价报告编制人:崔秀敬、苏立志、赵泽源、侯天哲、李粤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崔秀敬、苏立志、王向阳、赵泽源、侯天哲、李粤、李杜康
注册安全工程师:崔秀敬、苏立志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时间和主要任务:主要人员:崔秀敬、苏立志 时间:2020.05.29-2020.05.30 主要任务: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06/16
项目评价时间:2020/04/16-2020/10/13
项目评审组织单位: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现场照片: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95井区2020年滚动开发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自动控制水平较高,站场选址、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应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各章节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投产试运行期间及建成投产后在落实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定期的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及报警联锁装置的维护检定、人员的培训、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预案的演练和完善等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评价认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生产角度看该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